太阳成集团tyc9728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成果要求
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合格,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、完成实践环节与学术活动,通过专业水平综合考试,学位论文答辩合格,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以太阳成集团tyc9728为第一署名和完成单位获得如下成果之一,可申请授予硕士学位:
(1)以太阳成集团tyc9728为第一署名单位,研究生为第一作者(或导师为第一作者、研究生为第二作者),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1篇与毕业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(不低于3个版面);
(2)参与MPAcc案例大赛、MBA案例大赛、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、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与本学科密切相关的学科竞赛(需列入学校学科竞赛奖励目录),获得省级以上奖励(团队作品排名前五)1项,获奖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有效;
(3)以太阳成集团tyc9728为第一署名单位,获得厅级以上科研奖励(前五)1项,或者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学会学术论文奖励(第一作者)1项,或者获得省级以上研究生创新论坛学术论文奖(第一作者)1项,获奖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有效;
(4)以太阳成集团tyc9728为第一署名单位,研究生为第一作者(或导师为第一作者、研究生排名前三)开发的本学科研究案例并入选省级以上案例库,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有效;
(5)学位论文评审、盲审成绩均在80分以上,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其学位论文达到优秀水平;
(6)以太阳成集团tyc9728为第一署名单位,主持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,或参与完成与本学科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(经费1万元以上,排名前三)1项,相关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有效;
研究生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后向学位点提出学位授予申请,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,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,授予会计专业硕士学位。